高密市2025年就业服务政策
日期:2025-02-20 15:19
一、求职与招聘(一)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就业服务与管理规定》。(二)政策内容1.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求职信息登记等服务,并提供就业形势、供求状况、市场岗位、职业培训、人社政策等信息,帮助求职者明确择业方向;2.为辖区内合法企业提供免费岗位登记并组织相应的招聘服务。(三)适用对象1.我市辖区内有招聘需求的企业;2.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有求职意愿的合法劳动者。(四)申请主体用工主体、个人(五)办理材料1.线上申请:有招聘需求的企业和个人求职者可通过高密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掌上12333APP、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公共招聘网、潍坊人才网、高密招聘网等网上渠道进行线上招聘求职登记。2.线下申请:(1)有招聘需求的企业也可到人社局服务大厅和各镇街区人社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电子营业执照、招聘简章。有求职意愿的劳动者携带个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到人社局服务大厅和各镇街区人社所申请;(2)企业和求职者可到高密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民之家6号楼),委托经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设立的正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招聘。(六)经办机构高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七)地址与联系方式高密市鑫彤飞大厦406室0536-2631096 二、技能提升补贴(一)文件依据潍人社规〔2017〕2号、鲁人社字〔2019〕85号、鲁人社字〔2020〕189号、人社厅发〔2024〕60号(二)政策内容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必须是企业在职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年以内可在线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是1000元、1500元和2000元;4.鲁人社字〔2019〕85号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技术技能补贴范围的政策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将不再执行。5.确保证岗相适,相关证书应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可查询。(三)适用对象企业在职职工(四)申请主体个人(五)办理材料《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证明》照片、证书查询截图。潍坊市人社局网站申请,上传图片。(网址:https://web.sdwfhrss.gov.cn/smartsisp-dwwb/#/portal)(六)经办机构高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职工服务科(七)地址与联系方式高密市鑫彤飞大厦403室0536-2631292 三、就业见习补贴(一)文件依据鲁人社字〔2024〕74号(二)政策内容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有条件的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适当增加生活补贴、购买附加险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70%。(三)适用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四)申请主体见习单位(五)办理材料1.《就业见习基地吸纳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2.《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3.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4.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5.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或见习期满,须提交《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见习鉴定表》。(六)经办机构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科(七)地址与联系方式高密市市民之家7号楼655室0536-2630131 四、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文件依据鲁财社〔2024〕56号(二)政策内容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同等享受政策。其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600元/人。(三)适用对象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四)申请主体高校毕业生(五)办理材料1.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表;2.困难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通过网络核验的无需报送);3.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花名册。(六)经办机构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科(七)地址与联系方式高密市市民之家7号楼655室0536-2630131 五、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文件依据鲁财社〔2024〕56号(二)政策内容1.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年度给予一定数额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由设区的市结合实际确定,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同时享受。(三)适用对象1.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年度给予一定数额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由设区的市结合实际确定,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同时享受。(四)申请主体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五)办理材料1.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1)《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3)企业银行账户信息。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核验原件)。(六)经办机构高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七)地址与联系方式高密市鑫彤飞大厦401室0536-2631806 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一)文件依据鲁财社〔2024〕56号(二)政策内容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年度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由设区的市结合实际统一确定,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三)适用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四)申请主体个人(五)办理材料1.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核验原件);2.残疾证、低保证、独自抚养证明等(核验原件)。(六)经办机构高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七)地址与联系方式高密市鑫彤飞大厦401室0536-2631806 七、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贴(一)文件依据鲁财社〔2024〕56号(二)政策内容正式注册的家政服务机构(含公司、社会组织等)为通过本机构就业的16至60周岁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缴纳保费标准不足100元的,据实全额补贴。保费补贴每人每年仅享受一次,保费由从业人员本人支付的不予补贴。(三)适用对象16至60周岁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四)申请主体家政服务机构(含公司、社会组织等)。(五)办理材料1.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核验原件);2.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3.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服务)协议;4.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信息(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法人社保卡复印件);5.《家政服务机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六)经办机构高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七)地址与联系方式高密市鑫彤飞大厦401室0536-2631806 八、企业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补贴(一)文件依据鲁财社〔2024〕56号(二)政策内容对企业新录用的六类人员,包括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三)适用对象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企业新录用的六类人员。(四)申请主体可由培训机构或企业代为申领(五)办理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劳动合同复印件;3.培训人员花名册;4.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5.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6.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税务发票。(六)经办机构高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七)地址与联系方式高密市市民之家6号楼222室0536-263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