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就业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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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就业服务与管理规定》
(二)政策内容
1.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求职信息登记等服务,并提供就业形势、供求状况、市场岗位、职业培训、人社政策等信息,帮助求职者明确择业方向;
2.为辖区内合法企业提供免费岗位登记并组织相应的招聘服务。
(三)适用对象
1.我市辖区内有招聘需求的企业;
2.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有求职意愿的合法劳动者。
(四)申请主体
用工主体、个人
(五)办理材料
1.线上申请:有招聘需求的企业和个人求职者可通过高密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掌上12333APP、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公共招聘网、潍坊人才网、高密招聘网等网上渠道进行线上招聘求职登记。
2.线下申请:
(1)有招聘需求的企业也可到人社局服务大厅和各镇街区人社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招聘简章。有求职意愿的劳动者携带个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到人社局服务大厅和各镇街区人社所申请;
(2)企业和求职者可到高密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民之家6号楼),委托经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设立的正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招聘。
(六)经办机构
高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
(七)地址与联系方式
高密市鑫彤飞大厦406室
0536-2631096
二、技能提升补贴
(一)文件依据
潍人社规〔2017〕2号、鲁人社字〔2019〕85号、鲁人社字〔2020〕189号、鲁人社发〔2022〕12号
(二)政策内容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必须是企业在职职工,并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年以内。
4.鲁人社字〔2019〕85号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技术技能补贴范围的政策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将不再执行。
5.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是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三)适用对象
企业在职职工
(四)申请主体
个人
(五)办理材料
山东省人社厅网站在线申请。(网址:http://117.73.253.202:8089/skillsUpgrading/skillsUpgradingApply.jsp)
(六)经办机构
高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职工服务科
(七)地址与联系方式
高密市鑫彤飞大厦403室
0536-2631292
三、就业见习补贴
(一)文件依据
潍人社函字〔2020〕32号、潍人社字〔2020〕29号
(二)政策内容
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有条件的见习单位,为见习人适当增加生活补贴、购买附加险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三)适用对象
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青年。毕业前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毕业后,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在校期间也可按规定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符合见习条件的见习人员重复参加见习仅可享受一次见习补贴政策。
(四)申请主体
见习单位
(五)办理材料
1.《就业见习基地吸纳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
2.《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3.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
4.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5.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或见习期满,须提交《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见习鉴定表》。
(六)经办机构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科
(七)地址与联系方式
高密市市民之家7号楼611室
0536-2630131
四、求职创业补贴
(一)文件依据
鲁财社〔2018〕86号、潍财社〔2019〕17号、潍人社字〔2019〕29号
(二)政策内容
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三)适用对象
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四)申请主体
高校毕业生
(五)办理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表;
2.困难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通过网络核验的无需报送);
3.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花名册。
(六)经办机构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科
(七)地址与联系方式
高密市市民之家7号楼611室
0536-2630131
五、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文件依据
潍人社办字〔2019〕29号、潍人社发〔2020〕2号
(二)政策内容
1.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三)适用对象
1.高密市行政区域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就业手续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2.高密市进行灵活就业后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申请主体
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
(五)办理材料
1.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1)《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3)企业银行账户信息。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核验原件)。
(六)经办机构
高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七)地址与联系方式
高密市鑫彤飞大厦401室
0536-2631806
六、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一)文件依据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鲁财社〔2018〕86号
(二)政策内容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三)适用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申请主体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人员
(五)办理材料
1.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核验原件);
2.残疾证、低保证等(核验原件)。
(六)经办机构
高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七)地址与联系方式
高密市鑫彤飞大厦401室
0536-2631806
七、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一)文件依据
潍人社字〔2022〕42号
(二)政策内容
潍坊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家政服务机构(含个体工商户),从定点保险经办机构中自行选择一家为家政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且符合申领条件的,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缴费数额50%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一个年度内,同一名从业人员在不同家政服务机构多次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参保时间先后只补贴最先投保的家政服务机构。
(三)适用对象
16周岁至60周岁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人员。
(四)申请主体
家政服务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五)办理材料
1.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核验原件);
2.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
3.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服务)协议;
4.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信息(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法人社保卡复印件);
5.《家政服务机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
(六)意外伤害险承办机构
经过政府公开招标,现确定3家公司为2022年7月23日-2023年7月22日期间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定点经办保险机构。
1.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七)经办机构
高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八)地址与联系方式
高密市鑫彤飞大厦401室
0536-2631806
八、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一)文件依据
潍人社字〔2022〕42号
(二)政策内容
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购买保险费数额50%的比例给平台企业或个人予以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三)适用对象
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新业态平台企业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定点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人员。
(四)申请主体
新业态平台企业
(五)办理材料
1.个人申报:
(1)申请补贴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潍坊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
(3)新业态平台企业与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复印件;
(4)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复印件。
2.平台企业申报:
(1)《潍坊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
(2)新业态平台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
(4)新业态平台企业与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服务)协议复印件。
(六)经办机构
高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七)地址与联系方式
高密市鑫彤飞大厦401室
0536-2631806
九、企业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补贴
(一)文件依据
鲁人社字〔2022〕72号
(二)政策内容
与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前技能培训的,给予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同一家企业内同一名职工享受1次补贴。
(三)适用对象
与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前技能培训的企业职工。
(四)申请主体
1.企业创办的培训机构;
2.社会培训机构。
(五)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培训人员花名册;
4.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培训证书复印件;
6.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税务发票。
(六)经办机构
高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
(七)地址与联系方式
高密市市民之家6号楼222室
0536-2631580